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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关于杰赛普的二三事(下)

罗文哲 法律竞赛 2020-12-09

作者:罗文哲(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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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二、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下  篇



三、 “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


初次参加模拟法庭的同学常常对近万字的书状写作望而生畏,不知从何学起。其实,人们熟知的香菱学诗的经历足以启发我们:“且把王摩诘的五言律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应玚,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你又是一个极聪敏伶俐的人,不用一年的工夫,不愁不是诗翁了!”


阅读书状应“细心揣摩透熟”,认真揣摩一份最佳书状比粗略浏览多份更有收获。阅读的目的是学习写法,大到各级标题如何组织,平行、递进和让步论点之间如何组织,小到相似论点如何不重不漏,论证过程如何遣词造句,都是需要细心揣摩的学问。唯有如此,方能习得书状写作的“三昧”。



作为学习对象的最佳书状应慎重选择,“若见了浅近的就爱,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组委会网站列有历年国际赛的最佳书状,跻身国际赛的队伍皆非等闲之辈,因此不同裁判之间迥异的给分尺度往往使最佳书状的评选成为飘忽不定的玄学。事实上,组委会官网公布的历年最佳书状在法律研究与写作的深度与广度上的差距之大令人咋舌。如要挑选模仿对象,笔者个人认为,英美法系国家的参赛队的书状普遍飘逸的文风是其接受多年系统普通法教育的成果,大陆法系国家的缜密逻辑结构和演绎推理模式更适合多为初学者的中国学生模仿。


中国国内赛的最佳书状亦富参考价值,且近在眼前的同龄人相比大洋彼岸不知名姓的异邦人更能激励自己的志向和热情。笔者所在队伍使用的书状范本是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队撰写的中国赛区A方第一名书状(2019-403A),初读时,其行文之流畅、逻辑之严密、征引之广博令笔者叹为观止——天下竟有这等标致的书状,我今儿才算见了。同是中国的法学本科生,回想一年前参加ICC中文赛胡诌的几份自我感觉良好的书状,一比之下自己竟成了泥猪癞狗。这份书状深深地激励了笔者,心里暗下决心,这次也要写出这般优秀的书状来。



何为优秀的书状?古以“一字千金”形容文辞精妙,书状亦不例外。一份优秀的书状应当“不能增一字,不能删一字,不能易一字”。


所谓“不能增一字”,指书状必须覆盖所有可能的论点,不能遗漏。不同于高考作文,杰赛普出题人会提供参考答案供裁判使用,故书状的评分是作文题整体打分与问答题踩点给分的结合,期望通过“扬长避短”以回避不利己方论点的想法是自欺欺人的。且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既迟早需要准备庭辩答问,实在没有不写进书状的理由。因此,每一个分论点如有可能均应论证,如穷尽法律检索仍无法找到权威论据,只要能够自圆其说,也可退而使用不甚权威的论据。因为书状是作文题,不能像单纯的问答题一样“乱写好过留白”;也因为书状是问答题,不能像单纯的作文题一样只挑对自己有利的论点写。


所谓“不能删一字”,俄国小说家契诃夫曾谓:“假如不打算开火,就别让一支上膛的来福枪出现。”所欲揭示者,乃“好文无闲笔”之理。既有九千五百词的篇幅之限,法律研究到位的强队常需花费数日精简区区数十单词,而弱队的若干语句甚至段落竟可随意删去而不觉心疼。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否经历一番痛苦的删减过程,是判断书状优劣的一个有效指标。何谓闲笔?以连篇车轱辘话凑字数者固为闲笔——“花溆”二字便妥,何必“蓼汀”?“缺乏事实之法律”与“缺乏法律之事实”亦为闲笔。举例言之,如不能证明被继承国的国家元首参与谈判对于条约继承具有影响力,引用女王参与谈判会议的事实即为闲笔,如不能证明题中所涉武器不能区分平民与战斗员,对区分原则内涵之阐述亦为闲笔。


所谓“不能易一字”,指书状用词皆应反复斟酌,作者的专业程度常在不经意处显露。香菱曾谓:“‘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中‘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是见了这景的。若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举例而言,R国宜使用Minister Grey以强调其部长身份,A国则不必如此称呼。又如A国应避免使用gangs或militia描述边境武装团伙,以显示其行为不甚严重且与本国政府无关。再如can, could, would, should, must等情态动词在法律文书上均有固定用法,不可混用。最后,书状乃代表国家的官方文书,不宜使用口语化或情绪化的主观表达。



法律研究是书状写作的基础和贯穿比赛始终的必修课,这是一个坐冷板凳的过程。唯一可能的捷径,是从往年的书状中寻找线索,如条约继承、武装冲突定性、国际人道法原则与国际刑事法院豁免权等话题,都曾出现在近二十年的杰赛普案例中,研读当年书状对于寻找论点论据或有事半功倍之效。如果时间充裕,还可在WTO、IHL、ICC等模拟法庭比赛中寻找线索,但转引之前应当对来源查证核实,这不仅是对庭辩的答问环节负责,也是最基本的学术规范。


台湾国际法学者宋承恩博士对杰赛普的理解颇具启示性:“题目故意设计为双方优劣不平衡局势时,往往是向法律深处挖掘论点的邀请”。例如,当检索到的ICRC与CCW等国际组织文件一边倒地要求限制自主武器的使用时,应当思考这些联合国以外的、专为某一特定目的成立的国际组织是否带有先天的立场性,是否能完全客观反映习惯国际法的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作为中立裁判者的国际法院是否应当对它们的观点照单全收。又如当发现多个国际性法庭均不认可未决诉讼原则(lis pendens)在国际诉讼中的可适用性时,出题者也许正是在引导学生反思这些不认可的理由是否足够具有说服力,将其运用到本案中是否可能导致本案无法得到妥善解决,进而反思一般法律原则的存在究竟要求不同法系的类似制度存在多高的相似度。易言之,杰赛普是一个将诸多看似有理的多数观点置于具体案例中接受检验的过程——笔者不禁想起自己高考那年的作文题“有话则短,无话则长”,裁判更希望读到“于不疑处有疑”的真知灼见。



于不疑处有疑,非谓写手可以随意批判现有规则。不少模拟法庭参与者为达论证目的而标新立异,甚至“语不惊人死不休”——一位裁判曾评价某些书状“什么都敢argue”。如施鹏鹏教授所言,“读书越少,创新越多”,任何真正的理论创新都建立在对既有理论深刻了解的基础之上。杰赛普的命题人,并不期待参赛者能够提出国际法的新理论,而期望我们用已有的理论创造性地解决未知的问题,这也是书状必须“一句一注”、庭辩裁判对于法律渊源追问不休的原因。尝闻古人有云:编新不如述旧,刻古终胜雕今。对于国际法先行者的智慧结晶,应当心存一分敬畏。


许多参赛者对引注数量趋之若鹜,“终朝只恨聚无多”,殊不知引注质量比数量更为重要。条约和国际法院案例已然明确阐述的规则,再引用论文显得多余。国际组织文件或权威学者论文提出过的论点,再引用不知名学者的观点显得业余。国际法模拟法庭的书状,更接近于德国的判决式而非鉴定式分析,只需聚焦争点,不必面面俱到。对于举世公认而争端两造并无分歧的论点,即便举出不可胜数的权威判例,也不过是白费笔墨。有经验的裁判,一眼即可分辨所引论据是否经过筛选与组装,这就要求作者溯本求源,寻觅每个法律论点最权威的出处


文章不厌百回改。笔者所知的强队,常对初稿增删十次方才定稿。人皆有先入为主的习惯,就笔者自身体会而言,构思阶段尚可,一旦下笔则极易形成思维定势。因此,自我修改往往低效,尽早获得他人协助实有必要。最好的读者是赛队教练与队内负责不同问题的队友,作为对题目充分熟悉但对于相关国际法知识仅有一般程度了解之人,更容易看出行文论证的逻辑漏洞,亦可邀请往届队员和学院内思维活跃、逻辑严谨的同学作为读者提出修改意见——许多人虽不擅长写,但很擅长读。需要注意的是,应当预留充分时间用于批改,完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论点即可队内交换,不必积压到最后阶段以致过于仓促。



因应传染病防治之需,今年各大模拟法庭的庭辩赛均半路折戟。就以往而言,在书状与庭辩权重3:6的规则之下,比赛输赢往往直接取决于庭辩,输掉庭辩却能赢得比赛的仅有一种情形,即在庭辩2:4的情况下以书状3:0反超。笔者曾查阅台湾地区近两年的分数表,在近五十场比赛中,此种情形仅出现过一次,盖因书状与庭辩的核心皆在于法律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故胜负常具有较高的一致性。需特别注意者,一为每位辩手均须上场陈述两个问题,故在书状分工时宜采取“两人负责两个问题”而非“一人负责一个问题”的模式。二为庭辩相比书状有对于辩手的英语口语、临场姿态等方面的额外要求,欲要达到较高水准恐非一日之功,当将庭辩的训练贯穿于书状写作阶段,尤其应当注意是国内赛阶段即有大量外籍评委受邀担任法官,故辩手不应忽视西式思维与表达能力的培养。三为对于庭辩辩手,不宜过早指定,否则无异于提供滋养非上场队员置身事外的温床。口头训练阶段保证每人每天至少一次陈述的训练量应为提高个人水平与维持团队团结的基本要求,提前一周乃至一天最终确定上场队员为时未晚。





四、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在本文的最后,笔者想谈一谈一个每一位曾经和未来的杰赛普参与者都一定想过且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参加杰赛普?这个问题可以分解为许多子问题,比如,“我们”为什么要参加杰赛普(我,或者我的学校,适合参加杰赛普吗)?我们“为什么”要参加杰赛普(参加杰赛普,我会付出多少、得到多少,值得吗)?我们为什么要参加“杰赛普”(杰赛普太累了,为什么不参加别的比赛或者活动呢)?以及,我们应该怎样参加杰赛普?许多潜在的杰赛普参与者希望听到这些问题的答案,虽然这样的问题显然永远不会有标准答案。


参加杰赛普,不为增长知识,亦不为培养情怀,而为提升能力。杰赛普中习得的国际公法知识,大多参赛者终其一生再也接触不到,且若要增长知识,可以自行阅读写作,若要培养情怀,可以投身公益实践,不必占用宝贵的参赛名额。既是比赛,目标当然是“赢”,欲要赢,就要得高分。这就意味着,备赛中所有的“输入”,都必须以“输出”为导向。笔者的高中数学老师最爱强调解题的“目标意识”,参加杰赛普亦是如此。“过剩”的好奇心可以留到赛后满足,比赛中所做的一切必须为了实现赢的目标。纵使读完了再多的文献,若不能将其有效输出转化为比赛得分,收获的只是知识的增长而不是能力的提升,很难说是一次成功的参赛。



有同学认为杰赛普是“强者的游戏”,不适合如寻常211乃至普通一本院校之辈参加。诚然,杰赛普源起美国,且在海外以法律博士生(Juris Doctor)为主要参与者。然而晋级国际赛者仅有国内参赛队伍总数的十之一二,多数中国赛队只以国内赛的一纸获奖证书为理想,这是完全可以通过努力达到的目标,近年在获奖名单上频频出现的陌生校名即为最好的例证。杰赛普秘诀无他,唯勤奋耳。由于国际法的包罗万象及其在法学本科教育中一贯的边缘地位,即使是一流法学院校的学生,也甚少能在国际法的智识上有所领先,学生付出的多少才是决胜的关键。


近年来,各种模拟法庭百花齐放,仅国际法方面的赛事就超过了一手可数的数字。部分赛事利用“组委撒奖、学生拿奖、学校晒奖、皆大欢喜”的运营模式,吸引了大量不同层次的院校报名参加。新设立的赛事将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推广到更多普通院校,惠及更多平凡学子,当然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很多学生乃至学院,亦热衷于参加这样的比赛,以换取个人荣誉和学院名誉。相比之下,杰赛普保持着“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的风格,因其一贯的高难度和近似吝啬的颁奖率,颇有些令人敬而远之的意味。人各有志,“量力而行”亦不失为一种大智慧。只是,如果志不在此,大可不必派队参加,“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是对学院和学生的双重伤害。如果有志于在杰赛普这一片田地上耕耘出成果,必须舍得投入最好的资源——把杰赛普放在所有学生比赛中最优先的地位,舍得让最优秀的学生参加,提供最好的场地和设备,让他们心无旁骛地投入,且这些学生自己愿意放弃唾手可得的奖项、冒着空手而归的风险投入,一年不行再来一年,孜孜不倦兀兀穷年——如此才有一线可能在此强者林立之地闯出一片天地来。正所谓: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


参加杰赛普注定要承受孤独感,因为这是一个看不到尽头的旅程。在比赛结果公布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你完全无从推测可能的结局。一个人是孤独的,数月于工作室中面对浩如烟海的国际法文献的过程足以使人心力憔悴。或许团队成员可以抱团取暖,但一群人又何尝不孤独?在大多数普通学校,杰赛普队伍如果未曾打出显赫的成绩,往往并不为众人所知。当寒假来临全校寂静无人的时候,当备赛的基本场地需求不能满足而被迫流浪的时候,当围观者嘲讽自不量力的时候,甚至当队员之间也心生嫌隙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感到一种沉重的孤寂感。许多赛后感想常以赛后的成就感掩盖赛中的孤独感,但如果赛后空手而归,又该如何自处?真的会像别人写的那样云淡风轻吗?



笔者没有答案,就连笔者自己赛后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从比赛的负面情绪中走出。笔者只想说,参加这个比赛未必如外人看来的那样光鲜亮丽,它的国内社群里固然有不少如刘毅强、张婉愉等聚光灯下的人物,但更多的是如我们这般平凡的参与者。杰赛普的舞台上,无数的学校队伍来了又去,这其中既有傲视群雄的常胜将军,也有一鸣惊人的黑马,但亦不乏“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没落贵族。个人的模拟法庭生命亦不相同,如笔者相识的一位他校学长,去年带领本科学校赛队首战杰赛普没有得奖,然而时隔半载即在读研的新学校捧起了贸仲杯的亚军奖杯,获得了最佳辩手称号——个人纵有非凡的实力和抱负,能否取胜也要看天时、地利、人和。


参加杰赛普就意味着踏上了一条探索未知的路,这条路上可能是鲜花,也可能是荆棘,这一路有酸甜苦辣、柴米油盐,会有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甚至以不经意的方式改变我们的人生。没有人能向你允诺你最终会经历、得到或失去什么,只是,这一段全中国绝大多数法学生不会拥有的经历会使你“有很大概率比他人过的充实,至少精神富足,因为你确实对得起自己,你会自信,会坦荡,会比较从容地去面对人生中的各种不确定”(廖老师语)。杰赛普欢迎有勇气探索未知的人。


2020年5月

  (2020年8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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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arah、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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